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复青岛、烟台、蓬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至此,我省20座历史文化名城新一轮保护规划已批复完成15个,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进展走在全国前列。保护规划划定历史城区范围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全面梳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要素清单,提出保护要求和对策,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遵循和依据。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坚持系统思维、聚焦重点工作,持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一是聚焦保护规划体系构建。印发《关于规范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鲁建设函〔2021〕2号)《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批工作程序》(鲁规委办法〔2021〕1号)等文件,部署安排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作用。截至目前,全部完成20座名城、49座名镇、71个名村、60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新一轮保护规划覆盖率达100%。
二是聚焦资源普查认定。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聚焦百年建党史、七十多年建国史、四十多年改革开放史,持续加大历史建筑普查和认定。先后开展市(县)历史建筑数量“清零”“达十”行动,全省历史建筑数量达到10处以上的市县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省政府公布两批共60片历史文化街区,各市县政府共公布2050处历史建筑,近年来街区和历史建筑增长速度居全国前列。印发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指南,历史建筑挂牌率、测绘建档率均动态保持在100%。
三是聚焦保护监督管理。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形成95条问题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跟踪督导问题整改,目前各市县已完成整改。探索名城保护“一张图”监督管理,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进行卫星影像动态核查。定期开展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横向对比各名城保护管理。开展名城标志碑设置,以实现“名城有碑、街区有标、建筑有牌”为目标,加快构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标识体系。多次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业务培训,积极承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近年来累计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1000余人次。
四是聚焦创新传承利用。编辑出版《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丛书》,公布87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和优秀研究成果,集中宣传展示齐鲁文化影响力、感召力、凝聚力。济南、青州入选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保护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采取“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修复历史文化街区,济南、青岛、烟台、青州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成为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窗口,吸引了大量游客,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微山县南阳古镇保护挖掘自身历史文化特色,登陆中国邮政《中国古镇》特种邮票。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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