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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等审定会

发布时间:2024-10-12

10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济南组织召开《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供热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燃气设施建设标准》等4项标准审定会。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润晓出席会议并讲话,建筑工程监察专员刘春藏,厅相关处室、单位及9名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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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住宅小区的水电气热是住宅工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建设完善程度直接决定了住宅基本功能的实现程度。从住宅小区室外水电气热工程建设程序看,建立配套标准是必需的一步。《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等4项标准就是为了规范住宅小区室外水电气热工程建设活动,明确室外水电气热建设标准,推动建设单位和专营单位协调配合,确保达到质量标准并成功移交专营单位管理运维的重要举措。要树牢大局意识,从为广大业主服务,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大局考虑,全力做好标准修编发布实施工作。

 与会人员秉着严谨、负责、科学的态度,对标准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一致认为标准资料齐全、格式规范、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符合报批要求。同时,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

 会议强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等4项标准是“十四五”时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重要依据和指引,是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的关键举措,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力以赴,高质量、快节奏完成好标准修编发布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走在前”。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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