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 (建办标〔2016〕57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 (国标委联〔2022〕6号)的有关要求,以团体标准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组织申报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确有需要且相关技术具有相应研究成果支撑并具有一定规模工程应用实例。
2.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和技术进步。
3.提高我省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能力。
4.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5.对技术内容有创新的标准可优先立项。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设计图集,具体可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体系的生产、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检测、管理、维护或服务作出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2.团体标准草案或与标准内容相关的技术报告等(作为补充资料选择性提供)。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请填写《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sjskjxhtbw@jn.shandong.cn,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2.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审查,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立项计划。
3.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照《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五、申报时间
上半年截至时间为6月15日,下半年截至时间为12月15日。
六、其他事项
1.寄送的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研究与获奖情况、工程应用情况等应提供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3.标准编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标准通过后有效期五年,五年后可申请修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袁惠星、赵宏江;
电 话:0531-87080802、87080805、87080702;
邮 箱:sjskjxhtbw@jn.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楼110室。
附 件:
0531-87080801/02/03/05/06/07/0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一楼)
邮箱:sjskjxh@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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