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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各有关单位,一级注册建筑师: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日前,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明确自2021年8月1日启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

二、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此期间不再发放纸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

 

附件: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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