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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月17日

 

     内容摘要:科技创新平台为非法人实体单位,统一命名为“国家城乡建设×××重点实验室”、“国家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State Urban-Rural Development”,“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for XXX,State Urban-Rural Development”。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通过验收、正式运行的科技创新平台统一颁发标牌。科技创新平台不刻制印章,可使用依托单位代章。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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