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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关于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团体标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鲁建标字〔2023〕1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我会团体标准化技术优势,以团体标准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有关我会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1.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项目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4.申报单位可以是独家或联合申请,至少有一家申请单位为协会会员单位;申请单位应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校企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5.有利于我省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鼓励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协会团体标准。

6.有利于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技术发展和关键技术进步,且经过一定规模工程实践的应用案例可优先立项。

二、申报类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设计图集、实施指南,具体可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生产、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检测、管理、维护或服务作出规定。

三、申报程序

1.标准申报。申请单位可随时申请,填写《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sjskjyjyxh@jn.shandong.cn,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请一并发送至邮箱。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立项审查。协会随时受理申报资料,并组织专家立项审查。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标准文件完善的申请可快速通过立项。申报单位在收到协会立项通过通知后按照《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启动标准编制开题工作,协会将于每季度末统一公布通过立项通过名单。

3.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四、标准推广

1.完成编制工作的团体标准,协会将在行业内大力宣传和推广,督导标准实施效果,推行标准可持续升级和修订。

2.通过验收的团体标准,可作为科技成果参与当年度协会组织的推优活动,对成果优异的团队和个人,协会将进行举荐宣传。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2.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研究与获奖情况、工程应用情况等应提供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3.标准编制工作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实施有效期三年。

六、联系方式

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科技标准部:王燕、李岩,0531-87080806、87080801,sdsjskjyjyxh@jn.shandong.cn,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楼114室。


附件:

1.附件1: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

2.附件2: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2024年2月28日


0531-87080801/02/03/05/06/07/0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一楼)
邮箱:sjskjxh@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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