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研究编制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产品目录,决定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产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检测等环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主要类别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技术体系及部品部件、生产模具、施工技术、装备机具等。
二、征集条件
(一)技术产品持有单位应在山东省内注册,为从事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域科研开发、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检验检测等业务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
(二)技术产品应安全、可靠、经济、成熟,已在2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检验,总应用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万平方米,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满足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纳入推广目录。
1.通过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验收、评估、评价或确认;
2.有山东省及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标准图集;
3.为新型建筑工业化核心技术产品,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征集方式
(一)填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产品征集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产品承诺书》(附件2),提供发明专利、现行标准等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以及技术产品应用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材料要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扫描形成PDF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推荐单位。
(二)组织推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由注册地或技术应用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建筑企业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推荐函(附件3)、推荐次序表(附件4)、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积极组织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参与。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征集条件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技术产品符合要求,不得以本次技术产品征集名义收取或摊派任何费用。
(二)各申报单位要注重提高申报材料编制质量,材料内容详实并提供能切实反映技术产品水平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这次征集不再考虑其技术产品,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联系人:郭磊、陈恒亮,电话:0531-51765144、51765145,电子邮箱:guolei@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附件:
1.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产品征集申报书
2.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产品征集承诺书
3.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产品征集推荐函
4.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产品征集推荐次序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531-87080801/02/03/05/06/07/0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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