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0-12-13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由山东省建设科技领域和建设教育领域各行业有关部门、生产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校自愿组成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是省建设科技与教育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为选拔实用人才,充实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秘书处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处岗位人员计划数为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党员优先。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岗位职责

 (1)办公室日常文件起草、传送、办理和整理归档等工作;

 (2)协助做好协会联络与宣传、信息化管理和新闻稿撰写工作;

 (3)负责《山东建设科技与教育》期刊,征集文稿,并负责稿件的修改、核对等工作,评估文稿内容,甄选出具有价值的作品,并完成出版策划;

 (4)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一级目录: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二级目录:新闻传播与出版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建筑学类相关专业;

 (2)热爱学术研究和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主义精神;

 (3)有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经验、熟悉社团运作情况或有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人事关系及待遇

 1.协会对所有引进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人事关系由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2.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符合济南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的予以协助入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http://www.sdcstea.org.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应聘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603房间(济南市经六小纬四路46-1号)。

 联系电话:0531-87081318、87081319。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简历(附件2)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参加面试时使用);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前五名者参加面试。笔试分数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依次增补)。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http://www.sdcstea.org.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李岩、王燕

 联系电话:0531-87081318、87081319

 邮  箱:sjskjxh@jn.shandong.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六小纬四路46-1号省住建厅南楼603室

 附  件:文件下载.zip

0531-87080801/02/03/05/06/07/0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一楼)
邮箱:sjskjxh@jn.shandong.cn

鲁ICP备2020039468 技术支持:品哲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