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处长座谈会举办期间,与会代表现场观摩社区“法润民心·居享和谐”主题法治文化阵地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有效化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矛盾风险。截至目前,山东省86家调解组织、973名调解员,共受理住房城乡建设纠纷调解13 661件,有效调解6 769件,诉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统筹推动,健全齐抓共管的调解格局
一是提高认识,高位推进。山东省被确定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试点后,第一时间召开全省试点工作座谈会和推进会,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和“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局,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制度,全面推进。印发试点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建立线上线下并行、各方联动的制度体系。确定9个设区市、17个县区为省级试点,以“全国试点引领+省级试点增效”为抓手,构建“部省市县”四级联动格局。三是健全体系,统筹推进。联合省法院组建指导委员会,指导省级行业协会成立省联调委,形成统筹推进的组织体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在泰安市岱岳区调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诉调对接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协同联动,培育规范专业的调解队伍
一是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将诉调工作纳入省府院联动任务清单,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联合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深化诉源治理。二是建强专业化调解队伍。严格准入机制,调解组织从9家发展到86家,调解员从124人发展到973人。建立培训机制,开展日常化、多层次联合培训,举办9次全省培训班,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激励机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通报表扬优秀调解组织14家、调解员16名,编发3期28件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抓实调解信息化建设。指导试点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法院积极对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全部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试点地区和行业协会调解组织认定全覆盖、调解员培训全覆盖、调解案件推送全覆盖。
服务中心大局,探索齐鲁特色的调解模式
一是聚焦工程争议,创新“评调裁”一体解纷机制。针对建设工程诉讼举证难、专业性强的特点,引导当事人自主选择“争议评审”,融合“评、调、裁”优势,共同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相关实践经验为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提供了支撑。近年来,全省争议评审收案264件,成功解决252件,涉及金额181.83亿元。二是聚焦房地产纠纷,优化一站式多方联动诉调模式。推动纠纷处理从“一部门、一条线、一入口”向“一张网、一站式、一条龙”转变,探索形成“示范裁判+诉前调解”模式,推动同类纠纷批量、快速化解。2024年,房地产领域收案1871件,结案1613件,调解成功率79.98%。三是聚焦百姓关切,推广“齐鲁红色物业”解纷模式。针对物业纠纷相对集中、群体诉讼多的特点,全面构建党组织引领下的“红色物业”纠纷基层治理体系,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将诉调对接纳入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准,全省建立区县级物业诉调平台114个,化解纠纷1.2万余件,物业诉讼量逐年下降。
组织全省住建领域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现场推进会并实地观摩
下一步,山东省将认真贯彻全国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新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工作举措上再细化、在工作质效上再提升,实现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目标,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诉调对接“齐鲁样板”。
原文见《建筑》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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