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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建设科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践行“双碳”战略实施,全方位展现我省建设科技与教育行业发展成就,积极发挥行业优秀企业及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全体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工作和活动的积极性,助推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建设科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按时缴纳年度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的会员单位及个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参评的会员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动建设科教工作机制和建设,社会信誉良好,业绩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

2.在建设科技与教育行业的发展中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遵守本会《章程》及行规行约,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诚信经营,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4.有技术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研发投入稳定,创新能力强,自主或联合研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或新产品,填补了省内(外)空白或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或奖励。

(二)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才兼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自觉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成绩突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为建设科教工作在技术创新和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做出过明显成绩;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建设科教事业的改革创新和协会工作发展献计献策,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行为准则;

3.近三年内,为建设科教工作发展、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企业组织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领导所在企业的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项目,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应用且有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或近三年内,主持省部级以上或企业所需的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项目,且在相关技术成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近三年内,主编国家、行业、团体工程建设标准不少于一项,或参编不少于二项;或近三年内,参与完成专利成果不少于三项;或近三年内,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相关成果或作品三项,或荣获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等相关荣誉称号。

三、填报材料及要求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本申报条件的会员单位和个人采取自愿原则,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推荐和申报工作,会员单位“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2名,理事单位“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3名,常务理事单位“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4名,会长单位“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5名;

2.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填写2023年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建设科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表);提供相应营业执照、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有影像资料的亦可提供);

3.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盖章扫描后发送到协会公务邮箱(sjskjxh@jn.shandong.cn),纸质版务必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

4.请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推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联系方式

李岩、王菲、王燕,0531-87080801、87080802、87080806,

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北楼115室。

1.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建设科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2024年1月10日


0531-87080801/02/03/05/06/07/0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一楼)
邮箱:sjskjxh@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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