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关于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团体标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鲁建标字〔2023〕13号)、《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创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我会团体标准化技术优势,以标准助推住建领域的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2.与现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协调一致。
3.项目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4.申报单位可以是独立或联合申请,至少有一家申请单位为协会会员单位;申请单位应有配套的技术和人员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提出申请;编制单位组成应覆盖标准应用的领域范围;主要编制人应具有编制同类标准的经验。
5.有利于我省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鼓励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协会团体标准。
6.有利于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进步,经过一定规模工程实践的应用案例可优先立项。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设计图集、实施指南,内容可涵盖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在设计、生产、施工、验收、检测、管理、维护、服务等环节的技术规定。
三、申报程序
1.标准申报。标准实行全年申报,申请单位填写《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若申报时已形成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请将电子版一并提交;如项目涉及专利,须同时提供专利有效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立项审查。协会随时受理申报资料,并组织专家立项审查。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标准文件完善的申请项目,可启动快速立项程序。
3.项目启动。申报单位在收到协会立项通知后,应依据《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4.立项公示。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四、标准推广
1.完成编制工作的团体标准,协会将在行业内大力宣传和推广,提高标准在行业内的实施效果,推动标准可持续升级和修订。
2.通过验收并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作为科技成果参与当年度协会组织的推优活动,对成果优异的团队和个人,协会将进行推荐宣传。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申报文件应内容清晰、数据准确,如涉及专利、研究成果、获奖情况及工程应用等内容,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负责具体编制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联系方式
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李岩,0531-87080801,sjskjxh@jn.shandong.cn,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小纬四路4号801室。
附件:
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2026年1月7日


